警國安處拘6人|湯家驊:產生憎恨效果及具煽動意圖才能入罪 光明正大者毋須過慮
2024-05-29 11:35
警方國安處首次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拘捕5名女子及1名男子,當中包括還柙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在社交平台專頁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涉案人要在無合理疑點下,有產生憎恨的客觀效果和煽動的主觀意圖才能入罪,門檻相當高。
過往言論或可影響判斷
湯家驊表示,不少人圍繞涉案的社交平台專頁討論,他認為如果帖文內容只是回顧過去,無煽動意圖,就不能構成犯罪,但他不排除仍有罪證未被披露,因此不宜過多揣測。他又指,涉案人過往的言論,雖然未必是罪證,但也可以影響法官判斷有否犯罪意圖。
視乎有否產生憎恨及壯大聲勢
對於在帖文留言會否有機會犯法,湯家驊表示,法例清晰列明必須令香港市民對特區政府或對中央政府產生憎恨,同時會視乎留言者是否有壯大聲勢意圖和效果,倘只是「八卦講兩句」,未必有大問題,但認為可避免法律責任就應避免,「講少句都沒什麼壞處」。
他又指,2019年後有非常一小撮的人不斷尋找灰色地帶,以「遮遮掩掩」理由,做一些「中間落墨」的事,令人產生錯覺,以為需要恐懼,但大家不應受到他們的行為影響,一般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人根本毋須考慮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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