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買賣雙方賺20萬人仔差價 生意買賣代理商業務顧問還柙候判
2021-09-17 18:12
生意買賣代理商業務顧問前年向買家及賣家謊報物業的真正成交價,從中將20萬人民幣差額「落格」,早前被裁定1項欺詐罪名成立。辯方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時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他因為腰椎間盤突出而不能工作,還柙期間已汲取很大教訓,願意交出涉款,望裁判官香淑嫻採納為減刑理由。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期間被告續還柙。
案情指,被告當時為香港生意買賣交易有限公司的業務顧問,負責為準買家和準賣家「牽線」。前年3月中,深圳一家教育中心東主開價20萬人民幣售出物業,並於銷售平台上標價42.8萬元,以預留議價空間。其後買家要求降價,被告在沒有徵詢賣家的情況下自行向對方稱已獲同意把價錢降低至40萬人民幣,期間告知賣家只能取得20萬,沒有透露真正成交價為40萬及自己賺取當中差額。最終交易成交,該買家另需多付4萬元作為交易的服務費,而被告亦向公司「抽佣」逾8萬港元。
35歲被告卓日朗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即向李梓瑜偽稱楊文達對一間名為「劍橋演藝英語」的教育中心所接受的出售代價為人民幣40萬元,向楊偽稱李對該教育中心所提出的購入代價為人民幣20萬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李向香港生意買賣交易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幣40萬元;及楊接受人民幣20萬元為所議定的代價,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導致李及/或楊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法庭記者:湯璧瑜
建立時間17:24
更新時間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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