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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日本航運業在華擴張期(1914-1927)(摘錄)
20世紀上半葉,日本挾其近代工業化之後的政治經濟優勢,在中國擴張勢力,試圖將中國納為其經濟體系中的原料供應與產品銷售地。但是,日本先天上為海洋隔絕的島國,只有船運才能將中國資源運回日本本土,以及將日本工業產品銷往中國。1914年爆發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外貿易急遽增長,帶動戰時景氣,航運業成為一本萬利的熱門產業,日本各大航運企業積極擴充船舶設施,將航線延伸至世界各地。經過甲午戰後近20年的勉力經營,日本在華航運業者也受此熱潮激勵,迎向前所未有的顛峰。
然而,1918年一次大戰結束,因戰爭而暴起的日本航運業,隨著需求消失及歐美勢力重返東亞,在戰後經濟不景氣的侵襲下陷入不振。在中國水域的日本航運業者,更受到民初軍閥割據的動盪時局波及,不復歐戰時期的榮景。如何看待這段日本在華航運經營的第一次高峰期,影響到我們對東亞經濟圈發展歷程的理解。因此,本章將以國家干預經濟促進現代化的角度,先概述1875年日本開設對華輪船航線後在中國海域及內河航運的發展,再針對1914年一戰爆發後至1927年國民政府完成北伐為止,日本國家機器如何扶持航運業者,逐步發展、擴張在華勢力的經過。並將此時期日本在華航運經營成效,與快速興起的中國民營輪船航運業分析比較。藉此理解歐戰導致東亞經濟圈結構轉型,對中日兩國貿易及航運產業部門造成之影響。
第一節 日本航運業在中國水域嶄露頭角
一、早期發展(1875-1895)
日本在中國的輪船航運業經營,於明治維新發韌之初即已揭開序幕,而這段經營擴張歷程的背後,又與日本政府航運保護政策的強力支持密不可分。1871年日本政府與清帝國簽訂通商章程時,沿岸及或海外輪船航線多控制在歐美航商手中。在「富國強兵」的大纛下,新成立的明治政府決心採取航運保護政策,維持本國航運業的獨立自主。相關措施包括各項航運管理機構的設置與改革、航運相關法令的制訂,以及最重要的獎勵民間經營現代化航運企業與興辦官方航運企業等,對抗西方輪船公司,並收回航權。1873年日本藉由航運保護政策取回沿岸航線的自主權之後,在透過「殖產興業」以達成「富國強兵」的意識下,一水之隔的中國,成為日本航運勢力向外延伸、以實現對外貿易自主進而帶動產業發展的首要目標。1870年由土佐藩士岩崎彌太郎(1835-1885)創立的小型私人航運公司──三菱商會,率先實現日本政府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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