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郵船開設長江航線後,日本在華中水域的航運經營反而陷入同室操戈的局面。日俄戰爭結束時,經營長江航線的輪船業者共有5國、11家公司,船舶噸位合計超過10萬噸。其中,中、英、德三國各有2家,法國1家,日本則有4家之多,削弱日本航運業在當地的競爭力。此一問題又與日本缺乏大型內河水域經營經驗,不瞭解長江水運特色與本國水域的差異有關。1906年4月,法國東方輪船公司(Compagnie Asiatique de Navigation)開始經營長江航線,日本輪船企業在內河港口設施不足、天災、船難等諸多困難條件下,又面臨歐洲航運企業加入競爭。以大阪商船為例,1898-1904年間,該社長江航線總營收中,37.2%為政府補助,但仍處於虧損狀態。為此,日本朝野及航運界要求重整長江航線日籍航運企業的聲浪乃蔓延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