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說明
依據教育部103年6月26日同意辦理招聯會所報之「大學招生及入學考試調整方案」(臺教高(四)字第1030083471號函),以及招聯會104年3月26日103學年度第2次會員大會通過、教育部104年4月27日核定之107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方案」(臺教高(四)字第1040048889號函),民國107年開始,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辦理之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國文考科、英文考科增加測驗範圍至第五學期;學測國文包含「國文(選擇題)」與「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簡稱『國寫』)」,惟國寫分節獨立施測;指定科目考試(簡稱「指考」)國文考科全卷為選擇題。因應測驗內容之調整,而有本次「考試說明」之修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