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人心的魔法,心動的魔法
蔡宜容/兒少文學研究者
十七世紀的新英格蘭是一片夢想與掠奪並存,自由與壓迫同在的土地。
以聖經為最高權威的英格蘭清教徒為了逃避宗教迫害,飄洋過海,移民美洲東北角,也就是後來被稱為新英格蘭的地區。這群人與原住民的關係在和平與衝突間擺盪,與英格蘭王權間的關係持續緊張。這群人的信仰有多虔誠,爭取自由的心就有多熾熱。熾熱促成激情與團結,強化意志與力量,同時無可避免助長極端思維與人性的不寬容。
《黑鳥湖畔的女巫》的時間設在西元一六八七年,這是一個微妙的時間點。
往前推一年,西元一六八六年,英格蘭國王詹姆士二世對越來越不聽話的新英格蘭出手,建立「新英格蘭自治領」。這個行政聯盟的目的在於收束權力,阻擋新英格蘭往獨立的方向前進。一六八八年詹姆士二世下台,「新英格蘭自治領」隨之瓦解,新英格蘭與英格蘭的對立加劇,埋下一七七六年獨立戰爭的引線。
時間往後推五年,一六九二年,這一年在新英格蘭發生一起影響重大的獵巫事件。地點是麻薩諸塞州的塞勒姆小鎮,起因是兩個小女孩出現尖叫、抽搐症狀,就醫後找不出病因,於是「著魔」之說甚囂塵上,社區鄰里紛紛提出觀察與證據,坐實流傳已久的懷疑:惡魔不會不請自來,必然有人作法召喚,這些人就是惡魔的代言人——女巫。接著當然要抓女巫,不但要抓有犯行的女巫,更要防範未然,除巫務盡。
所以,誰是女巫?如何區別女巫與良民?如何讓女巫現形?
在虔誠信仰,刻苦自律的清教徒社區,那些跟「我們」不一樣的人特別容易成為標的。許多異教徒、外來客、離群索居者、奇裝異服者、不上教堂者、追求浮華享樂者被舉報、指認,一場大規模的獵巫行動於焉展開,隨之而來的是嚴刑拷打,陰謀誣告。小鎮不需要魔鬼,良民集體著魔!曾經遭受迫害的人站上加害者的位置,玩弄「正義」的手段比誰都狠。
《黑鳥湖畔的女巫》的時間軸正是落在這樣一個極端年代。有趣的是,《黑鳥湖畔的女巫》並不完全聚焦在衝突與極端,它同時透過幾位文本人物呈現人性寬容的可能與希望。
比如信仰虔誠,嚴以律己、嚴以待人的莫修姨父。莫修批判一切不合乎清教徒信仰的生活方式,貫徹自己對自由人的追求,有時候幾乎不可理喻。但是當眾人失去理性,著了魔似的獵捕「女巫」為村童的夭亡負責,他守住理性的底線,力斥獵巫的荒謬。比如遭受母親冷熱暴力對待的小謹。小謹是遲緩兒,卻不妨礙她對知識的嚮往,不妨礙她在法庭上為自己的啟蒙做證,為自己的啟蒙老師作證,為學習的「魔法」作證,為學習的魔法並非巫術作證。
甚至死忠擁護英格蘭國王、認定非我教派,其心必異的巴克里牧師也不曾失去理性與人性。他跟所有人一樣,自有其侷限與執念,但這也讓他接受別人的侷限與執念。某種程度來說,莫修、小謹、巴克里牧師都是自我超越之人,他們超越自身環境、能力、信仰的限制,守住人性中的理解與寬容,因此在極端的年代卻能不走向極端。
自我超越必須付出代價。通過試煉成為一個人,不是完人、聖人,就只是「人」,一個會恐懼,會猶豫,同時也能夠反思、守住人性底線的「人」。
《黑鳥湖畔的女巫》對閱讀也提出深刻的思考。當時,清教徒獨尊聖經,視人間一切文本如糟粕,甚至可能毒害身心。故事從少女吉蒂從巴貝多搭船到康乃狄克開始,吉蒂在航程中遇見年輕、友善的教士約翰,兩人相處愉快,但是吉蒂總是能把約翰「嚇壞」。首先,吉蒂一個女生居然識字,還能讀書,這已經讓約翰夠驚訝的,讀的居然還是「歷史,詩歌,還有戲劇。」約翰嚇到臉色一陣白一陣紅。文學戲劇觸動人心,動心動情何等危險!因為約翰認為「……讀書的用意應該是改進我們的罪惡本性,並且讓腦子裡充滿上帝神聖的話語。」
閱讀是為了安定此心?或者動搖此心?安定只能定於一尊?動搖必然走向罪惡?人的心難道不是在安定與動搖之間擺盪?
吉蒂與約翰顯然無法討論這些問題,他們是互相關愛的朋友,兩人的友誼卻停在某個地方,無法更自在,更相知。這個縫隙只有船長的兒子乃德可以填補。飛揚張狂的乃德可以跟吉蒂討論莎士比亞,可以分享《暴風雨》中人物角色與彼此的相似與不似,可以讓思考跨越時空,從2D轉入3D……吉蒂與乃德的情誼也隨之熱烈滋長。
事實上,閱讀對於刻苦自律的清教徒何等重要,心靈的寄託跟玉米麵包與奶油一樣重要!你瞧莫修姨父晚餐後翻開大本聖經朗讀,家人在聖經的故事與教誨中編織紗線。你瞧約翰應邀到莫修姨父家,晚餐後約翰以優美的聲音為大家朗讀一首美麗的詩,頌讚太陽,頌讚主。約翰的朗讀為大家「打開一扇天窗,通往遼闊的世界……每一個人都透過那扇窗戶睹見一個只屬於自己的世界。」
無論如何,閱讀終究跟期待、嚮往有關,終究是動心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