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2 20:45
穗波心理師
從「影后」一窺女演員的多種面貌與心理轉折(上)
近來台劇「影后」贏得眾人目光,目前還在Netflix 國內收視排行榜第一名,在兒子小玉大推之下,連帶著近來我也二刷,真的蠻好看的。
做為一個心理師,就本劇幾個心理層面的議題提出看法:
個性與群性的展現
先提一個人在成長過程中「自己與他人」關係的發展階段。
當人從小長成完整成年人時,要經過三種階段的陶冶,也就是「群性-個性-群性」,很多人其實並未完成。
第一階段的群性陶冶,也被稱為第一次的群性階段,大約始於個人出生,終於青少年的時期。在此,我們言行舉止對應著是身處於社會文化的規則,父母教導我們,而我們學習並遵守這些規則,社會文化的規則是最大的群性,遵守它會讓自己身處在這個社會很安心。
第二階段的個性陶冶始於青春期。隨著時間成長的心智,人開始往自己內在觀看(比如開始關注「別人怎麼看待我這個人?」⋯這類問題),這時期也是「自我意識」開始快速成長的時期,人開始發展出對自己的思考以及感覺,比如自己喜歡怎麼生活,並且向外展示自己的特色,通過此階段,人們可以更好地掌握自己身心,瞭解自己,並且更好地駕馭自己去生活。有些人壓抑此階段,遵循第一階段群性的規則生活,做個乖寶寶,因為那會使自己生活穩當,也不會引起太多別人的意見,這是照我們所處社會文化傳統的角色設定劇本而活,不少人是如此,包括劇中剛開始的薛亞之。
第三階段,再次返回群性的陶冶,這是第二次的群性陶冶,和第一次的群性陶冶不同,人們是帶著自己的個性和他人合作,他必須對於自己個人的意見與欲求有所節制,並遵守團體的規則,個人有意識地掌控自己的個性,甚至控制他自己的需求,以符合群性規範。
如此當個人經過「群性-個性-群性」三階段的陶冶,不僅能肯定自己,活出自己特色,追求自己想要的事,也能和別人順利合作,不會因為團體利益而犧牲個人該有的權益,也不會完全固守個人權益而犧牲團體利益,個人會找到自己在社會中的位置,而且可以找到平衡點。
在「影后」一劇中「個性」的代表人物就是周凡、史艾瑪和李子齊導演,他們都是按照自己想要的個人目標前進,不太顧及和他人的關係狀況或是以個人角度去想像他人的心理,尤其周凡比較像是屬於心理學上的原我(ID)的代表(註:精神分析把我分成三部分,人剛出生的我,大部分是「原我」,充滿欲望,和一般動物相差不遠;後來在社會文化下發展,建構「超我」,「原我」和「超我」協調下,產生面對外界的「自我」~ego),原始而熱情,「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她在自我的組合上展現的原我比例相對大的多,她不是那麼去顧忌大家的觀感,她認為對的事就會去做,也因此得罪閨蜜薛亞之,或許也得罪不少導演,她不在乎別人的眼光,在某個角度來說,她算是一個非常有自信的人,但也因此「社會化程度不夠」。周凡受到不少人喜愛,因為她總有勇氣做自己,內外一致,不受限於不合理的職場文化。但我們都是活在社會中,她這麼做自己,也難免在社會活動中「白目」,減損她在社會上發展個人的機會。
艾瑪也是自己追求她自己想要的東西,但她和周凡不同,她緊緊抓住個人要在這個社會往上爬的機會,她往那個目標前進。照理說成為大明星這個目標並沒有什麼不好,但是她整個過程的做法會讓人家覺得不厚道,甚至逾越法律界限(侵害配偶權)。她剛開始的不厚道並非法律上的犯罪,而是在別人看來不道德。比如說他跟胖姐之間的關係,因爲胖姐對他有知遇之恩,一般我們對於知遇之恩的人要湧泉相報或者是銘感於心,有機會報以對等的交流或者是更加地回饋對方,但是史艾瑪爲了自己個人的發展,她雖然與經紀人胖姐有口頭之約,但是她逮到機會自我爬升之後,就在薛亞之的要求下,決然地跳槽離開胖姐。艾瑪的模式同樣顯現於和王可南的關係上,我們會說,史艾瑪為了自己不顧道義或是不顧原有的人際關係(和他人),通常這類人易被討厭,人緣也不會太好。影劇最後有一幕,史艾瑪達到明星的目標,並和她心中的女神坐在一起,但整個臉色並不快樂,甚至憂傷。這也告訴我們,要完成自我必須在遵守群性規則的狀況下,才會快樂。
李子齊導演則是處在追尋自我理想、想完成自我的處境中。以前當導演,都在拍別人要他拍的,他反思過去,不知道在拍什麼。直到「親愛的導演」才是他真正想拍的片。但他在拍攝「親愛的導演」中,多只顧自己的需求,太想要完成自己的代表作而忽略他的製作人薛亞之(同時也是他太太)的需求。而且被誘惑產生的婚外情,完全不顧及伴侶的想法,這種在夫妻親密關係中,容易被認定渣男。
「群性」的代表人物就是薛亞之,亞之就是比較是照顧他人的,比較爲他人而活的。比如說她在處理黎芯妮的愛情小三事件的時候,她要黎芯妮開記者會道歉。此時,周凡不懂談戀愛有什麼不對?為什麼要道歉?,但亞之知道因爲社會大衆觀感不好,而黎芯妮已是公眾的明星人物。在群性裏面,這個社會有一條隱形的「社會常模」(社會對於明星期許⋯等已經是公衆人物有刻板的要求),如劇中所提「女明星不能做的日常」:不能變醜、不能變胖、不能變老、不能抽煙、不能說髒話!所以對於明星生活不檢點會有一些負面評論,而這些負面評論會整個讓公司可能營運不好,黎芯妮的愛情小三事件是私領域的事,但它是道德觀感不好的事情,所以她要黎芯妮道歉 以維形象。
在夫妻關係上,薛亞之也是壓抑自己配合先生,如放棄演戲走向幕後、生小孩、支援先生拍電影,這些不見得是她真心想要做的事,是她結了婚,社會期許太太應該有的樣子。
某個程度來說,亞之當時處在第一階段的群性心理,按照社會常模(社會已設定的劇本)一個已婚婦女該有的樣子過活。在某一方面她相對沒有自信。比如說她曾在愛情上一直問周凡說:「你覺得我們(我和男友)要不要住在一起」。她要周凡的保証心裏才會安,這很像兒童做事情總想得到父母的許可心才安定。這種過生活是按照社會及他人的期待或設定過活,自己會以為活得好好的,但在某時候,她可能發現沒有自己,頓時覺得空虛的感覺。在第九集,薛亞之在停車場抱怨黎芯妮那一幕,活像擔心的父母在為闖禍的青少年孩子善後而教訓孩子的場景!薛亞之覺得她的生活都是為別人在忙、扛得很累,不知道做這些事是為了誰?(沒有自己)。這些都是在群性中的角色扮演不能和自己内在一致所產生的衝突(所謂表裏不一致的衝突),反倒是黎芯妮回的話:「我從來不覺得自己需要保護啊!我也不覺得自己要把衣服一件件穿回去!」告訴薛亞之,自己不擔心他人的眼光。這裏又回到周凡問的,到底是要向誰道歉?跟製作人(薛亞之)還是記者?有沒有問過當事人(黎芯妮)的意見?薛亞之對此快速地回應:「這就是公眾人物該付的代價跟責任!」,在薛亞之心中,個人是不能脫離社會而存在,尤其像女明星這樣的公眾人物,最好按著社會設定的劇本反應,安全下樁。但是當個人活在社會中,只在乎群體眼光,而不在乎個人內在所需,就會產生振盪衝突。最好是通過「群性-個性-群性」三階段完整的發展,到達前述所說的「不僅能肯定自己,活出自己特色,不會因為團體利益而犧牲個人該有的權益,也不會完全固守個人權益而犧牲團體利益,個人會找到自己在社會中的位置,而且可以找到平衡點」。就此點來看,黎芯妮至少已到第二階段,若內在的發展到第三階段,能夠調和個人和群體期待,或許黎芯妮可以向大眾說明和男友交往的大致脈絡,反駁周刊的觀點,並請求大眾不要好奇自己的私生活,專注在自己演戲專業的表現,這可能是黎芯妮比較想要做的。
黎芯妮的例子也給家有青少年的親子關係一個啟示,身為父母的應先詢問問孩子的內在想法,再和監護人協商有共識的意見;而孩子也應該考慮他個人的行為帶給雙親及家庭的影響。
以上就是「自己與他人」、「群性跟個性」調和的議題。
(待續,接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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