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民国新闻枢纽——韩联社, 争取跻身世界十强通讯社。

用户指南

韩联社中文网页用户使用条款

韩国联合通讯社(韩联社)提供的文字、图片、图表、
视频等所有新闻报道和信息的知识产权均归属韩联社,并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禁止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经韩联社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对韩联社的新闻报道和信息进行出版、
广播、复制、保存、发行、传送、展示、销售、歪曲、变更、改编。客户在使用韩联社服务时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1. 1

    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经韩联社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通过任何媒体对韩联社提供的信息进行直接或间接出版 广播、发行、
    传送、展示、销售,不得以出版、广播、发行、传送、展示、销售为目的对信息

  2. 2

    与韩联社签订使用许可协议的客户只可在韩联社授权的范围内使用相关信息,不得以未授权的目的使用信息。

  3. 3

    客户在使用韩联社信息时需保证不对信息进行歪曲、改编、变更,韩联社对由于歪曲、改编、变更信息引起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4. 4

    未经韩联社的书面授权,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利用电子设备保存或传播韩联社的信息。

  5. 5

    未经韩联社的书面授权,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利用韩联社的信息资料进行以营利为目的信息销售,或提供非营利性信息服务。

咨询方式

载于报纸、广播、出版:信息事业部(+82-2-398-3558)
载于互联网、移动终端、IPTV、有线电视、DID:内容事业部(+82-2-398-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