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於向台端
蒐集個人資料前,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敬請詳閱:
一、蒐集目的及類別
本中心因辦理或執行業務、活動、計畫、提供服務及供本中心用於內部行政管理
或其他合於本中心相關法令規章所訂業務、寄送本中心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
,而需獲取台端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聯絡方式(如身分證統一編號、電子
信箱、聯絡方式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台端個人之資料。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台端之個人資料僅供本中心於中華民國領域、在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
以合理方式利用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三、當事人權利
台端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向本中心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 請求刪除個人資料。
四、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台端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致影響前述目的之執行,本中心得限制或
終止會員資格。倘台端拒絕提供使用本服務所必須之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使用
本服務。
五、若台端不同意上述聲明內容,請勿於本網站內提供個人資料,另本網站多
數服務無須提供台端資料也可進行瀏覽,並不影響資訊瀏覽之權益,如需
服務請洽網站管理單位之服務人員。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貴中心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貴中心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
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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