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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兒童戲劇概論
十一、教育意義
外國的兒童劇不談教育目的,就像白雪公主、睡美人……等等。這是因為外國人希望小朋友5歲看白雪公主時有5歲的幻想空間,到了10歲再看白雪公主時又有10歲新的想像空間。不同的年齡來看白雪公主,都會因為心智的不同,而有新的感覺與想法。這才是歐美國家對童話的目的,可以啟發想像空間。
然而台灣對兒童劇的認知是,戲劇的目的是為了「教育」孩子。藉由戲劇來告訴孩子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因為把教育意義擺在第一位。結束時會讓孩子知道:原來這個故事要告訴我們不可以……應該要……。這樣填鴨式的邏輯,我們的孩子就算看了再多的兒童劇,也不可能增加想像力的。
舉例來說,原來小朋友看了白雪公主的故事後,可能深受感動,有了新的想法。但是當你再跟他強調: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可以……應該……。這時候孩子突然覺得自己的想法是錯的,原來這故事的真正目的是「不可以……應該……」才對。長久下來,孩子的想像力不斷被打擊與消滅。最後當你有一天跟孩子說一個無關緊要的事情或故事時,孩子的想法已經被訓練到很自然的反應:你幹嘛跟我說這故事?你到底想跟我說什麼?你說給我聽是有什麼特別隱藏的含意?
有教育意義的故事或表演就容易失去想像力,沒有教育意義的童話才能啟發孩子的想像力。記得在2000年在台北市兒童育樂中心的一場表演結束後,有位家長氣急敗壞的帶了一位小朋友到後台來,她說:「你看!我就說過這隻恐龍是假的,你就不相信?現在穿它衣服的人已經脫下來了。而且牠的頭跟身體都分開了,就算是真的也死了。」這位小朋友剛看完節目,腦袋剛建立起一個童話的幻想空間。在後台看到真像之後,所有的想像力在那時都被媽媽給抹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