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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釋義(一):限制競爭篇

公平交易法釋義(一):限制競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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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綜整作者始自公平會籌備期間以來,參與法規制定及累計超過二十年之教學與研究心得,並儘可能匯集了國內代表性著作或研究成果,嘗試以註釋書的形式來呈現;其中除包括公平法之體系、沿革、經濟理論、適用對象及其政策目的外,並按主要法規範架構,區分為限制競爭及不公平競爭篇。
 
  在編排上,作者特別透過實務案例的示範,協助讀者掌握法規之適用場景及其蘊涵的法理,禆利於初學者或實務專家不同程度之使用。   
 
本書特色
 
  完整追蹤我國公平交易法的立法與修法軌跡以利使用者查考
  以兼顧法律專業及法學教育需求之理念來撰寫冀滿足多元要求
  透過數位發行以利持續而即時且符合成本效益的更新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范建得  
 
  學歷
  美國普傑桑大學法律博士
 
  現職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兼任清華大學研發處研究倫理辦公室主任
  主持清華大學生物倫理與法律中心、清華大學區塊鏈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
 
  學術領域
  公平交易法、經濟法、智慧財產權法、區塊鏈法律與政策、生物科技法、能源及自然資源法、研究倫理等
 
  主要著作
  《公平交易法:獨占.結合.聯合市場力量之管制》 
  《公平交易法:不公平競爭》  
  《不實廣告》
  《公平交易法Q&A:範例100》
 

目錄

自 序 
前 言
第一章 公平交易法體系
第一節 現行公平法規範架構
第二節 公平法操作體系
一、公平會獨占事業的決定流程
二、獨占事業獨占力濫用的管制
三、結合行為的規範
四、聯合行為的規範
五、公平法中有關不公平競爭禁止部分之分析架構
六、公平法第19條轉售價格的規範
七、公平法第20條第1款杯葛的規範

第二章 我國公平交易法制發展沿革
第一節 前公平交易法時期
第二節 單一立法的決策與施行細則
一、民國81年制定公平交易法
二、民國88年第一次修法
三、民國89年第二次修法
四、民國91年第三次修法
五、民國99年第四次修法
第三節 與國際經濟法體制接軌的修正
一、民國100年第五次修法
二、民國104年第六次修法
三、民國104年第七次修法
四、民國106年第八次修法

第三章 公平交易法之適用及其政策
第一節 立法目的
一、本法規定
二、政策抉擇
三、立法目的之意義與作用
第二節 適用主體
一、本法規定
二、各種類型之「事業」
第三節 市場經濟下的交易關係
一、本法規定
二、要件說明
三、相關問題:代銷契約中限制銷售價格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
第四節 公平交易法所維護之競爭
一、本法規定
二、競爭之意涵
第五節 攸關責任認定的市場定性
一、本法規定
二、界定相關市場之重要性
三、相關市場之界定方法
第六節 公平交易事件之管轄

第四章 限制競爭行為之一:獨占力濫用
第一節 獨占之定義與獨占力
一、獨占之定義
二、獨占之成因
三、獨占事業的判斷標準
第二節 獨占力濫用行為
一、本法規定
二、濫用獨占力/市場優勢地位
三、各款分析
第三節 其他規定之獨占管制
一、公平交易法之規定
二、說明
第四節 獨占管制之豁免與除外
一、公平交易法之規定
二、說明
第五節 重要案例彙整

第五章 限制競爭行為之二:結合行為
第一節 我國結合管制之規範架構
第二節 結合之定義
一、法律上之定義
二、經濟上之定義
第三節 我國的結合管制:事前申報異議制及其核駁
一、事前申報異議制
二、結合門檻
三、結合之實體審查標準
四、我國結合管制中之處分結果與附款
第四節 公平會與結合相關之法規
一、事業結合應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報之銷售金額標準及計算方法
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
三、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域外結合案件之處理原則
四、事業結合申報書
第五節 重要案例彙整
 

自序 
 
  自1989年以來,在前東吳大學校長章孝慈教授、法學院院長成永裕教授,以及一路扶持我的李文儀教授照護下,有幸在東吳開啟了自己的教師生涯;這其中執教鞭是為老師,伏案著作是為學者,但更多的是感到教授作為社會公共財的啟發與挑戰。如今,在轉至清華大學參與科技法律所的創建迄今,超過30多年的杏壇生涯,究竟為師為學者之人應如何自許? 仍然令人沉思反省! 而迅速盤點自己的學術過往,應是參與公平交易法制度化的點點滴滴,佔據了自己大半的學術生涯,也最令人難忘。
 
  始自王澤鑑與朱敬一兩位教授合辦的法律經濟分析研討會,初生之犢般的我,發表了企業結合的管制問題,也接受了當時廖義男教授的點評,這是生涯第一次學術研討會,既結下了和公平交易法的緣分,也開始參與公平交易委員會籌備、修訂公平法施行細則,並透過密集的演講與撰文邀請,深化了對公平交易體制的認識。這段時間,有幸和已故摯友,時任中興大學經濟系莊春發教授攜手,在幾乎每晚的法律與經濟對話過程,補強了自己在經濟分析領域的不足,並讓自己有信心在1992年於東吳開設了第一堂的公平交易法課程。
 
  時光荏苒,期間經過多年公平會的委託以及和委員的合作研究,其中包括早年由王志綱主任委員延攬法律、經濟、財經專家針對不當贈品贈獎規範所作研議,後續時任公平會副主委蘇永欽教授主持的公平法除外規定之研究,以及廖義男教授卸下副主委職務後主持的公平法注釋研究,透過法學及跨領域大師的提點,個人也逐漸能建構出自己所認為的臺灣公平法體系,並陸續參與了一些修法。
 
  迨至個人轉往清華大學任教,並聚焦於科技法律領域之研究,也將公平交易法的關注移往了智慧財產、資通訊、生醫與能源環境等相關議題的探討,其中對於國際相關競爭法議題的快速發展,卻已逐漸感到力有未逮。千禧年應是一個關鍵轉捩點,資訊社會的成型帶動了資訊傳輸、管理與數位內容產業的快速發展與競合,並自點線面的競爭關係,發展成平臺與系統的競爭結構,這不單在數位產業,更呈現在生醫大數據時代的創新醫藥產業價值鏈,與糾葛在全球氣候法制及WTO規範體系下的再生能源產業。如今人工智慧的發展更進一步牽動了競爭法的疑慮,其中從軟硬體到雲端運算,都攸關後續市場應用的競爭條件,而面對不確定的效能經濟與消費者福祉期許,國際競爭法的關切又開啟了新的象度,也再一次帶給了自己廉頗老矣的提示。
 
  出版這套公平交易法,自己是抱持著回饋社會的心。韓愈以聞道先者為師,這些彙整出來的素材,正是出自許多聞道先進;有機會加以彙整並與大家分享這些先進的智慧,誠有其意義。其次,學者應是社會良心,透過客觀援引官方與其他專家學者的多元見解,儘可能呈現相關知識的真實樣貌,或許也稱得上是善盡社會良心之學者本分吧。
 
  傳道授業解惑之外,著書立說往往也是學界中人的一種執念,而公平交易法則一直是個人所未曾忘懷者,然在日趨忙碌的生活中,這套書若非藉由許多學生和年輕律師的協助,恐怕還要再拖更久才能完稿。衷心感謝我的學生葉采蓉、陳瑋安、黎昱萱、王韻慈等,以及黃鳳盈、陳丁章、李昱恆三位律師的協助,未來的增訂版,就要由他們傳承了。
 

詳細資料

  • ISBN:9789577114020
  • 叢書系列:財經法學叢書
  • 規格:平裝 / 422頁 / 17 x 23 x 1.7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第一章       公平交易法體系】
 
幾乎所有對法律有初步認識的人,都知道法條體系圖的重要性係不可言喻的。本章節提及體系圖,可謂公平交易法(下稱公平法)在觀念建立時非常重要的心法之一。本書以公平法規範架構,嘗試將公平法操作模式繪製成簡明(或許堪稱清晰)的流程圖,並且搭配簡要的說明,以期讓讀者能夠一目了然。即便在閱讀其他公平法的相關資料時,亦可作為輔助理解的工具。
 
第一節 現行公平法規範架構
 
在進入細部體系圖的解說前,本書要先對現行公平法的規範架構作一簡要介紹:
 
表1:公平法規範架構(見本書)
 
有關我國公平法之脈絡,可依廠商行為區分為兩大支脈,即「限制競爭」(第7條以下至第20條)以及「不公平競爭」(第21條以下至第25條)。「限制競爭」除規範廠商間的獨占(第7條)、結合(第10條)以及聯合行為(第14條)外,尚包括了第19條的限制轉售價格,以及第20條的杯葛、差別待遇、不當利誘、脅迫他事業參與聯合或結合行為、以及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等。
 
而「不公平競爭」則是處理事業的不實廣告(第21條)、仿冒(第22條)、不當贈獎(第23條)、損害他人營業信譽(第24條)等。最後,第25條則是在處理,若事業間的行為有不法的成分,無法以第7條至第24條完全評價時,則以第25條為之。
 
在公平法第五章損害賠償章節,如果事業的權益「受到侵害」或「有受有侵害之虞」,得依據本法第29條,向法院聲請,做權利保護,排除(可能之)侵害;如事業受有損害,本法第30條提供了損害賠償之請求權基礎。本法第31條則仿造美國立法例,對事業的故意侵害行為處以3倍以下懲罰性損害賠償金。
 
公平法第六章罰則的部分,因立法時並未全然依照上述體系,故需要特別整理,筆者本書僅就與限制競爭相關之罰則部分予以討論,剩餘部分將於他書另行說明。
 
圖1:公平交易法第二章及第三章架構(見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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