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國家圖書館(「國圖」)前身為國立中央圖書館,1933 年籌創於南京。未及5 年抗戰軍興,輾轉播遷至重慶,1940 年結束籌備正式成立。抗戰勝利復員遷回南京,正待恢弘舊制,1949 年渡海遷臺。國家貧弱,典籍顛離。迨政局初告安定,1954 年在臺北市南海學園復館。1986 年在文化建設政策下,國圖新館遷建工程完工並啓用。1996 年改稱現名。國圖歷史悠久,始終以保存文化,弘揚學術,建設現代國家圖書館為職志,奮勵精進。
國家圖書館也是圖書館類型之一。依《圖書館法》規定,「圖書館依設立機關(構)、服務對象及設立宗旨」分為國家圖書館、公共圖書館、大專校院圖書館、中小學圖書館及專門圖書館等5 大類型。「國家圖書館: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以政府機關(構)、法人、團體及研究人是為主要服務對象,徵集、整理及典藏全國圖書資訊,保存文化、弘揚學術,研究、推動及輔導全國各類圖書館發展之圖書館。」
業師王振鵠教授曾在圖書館學理上提出國家圖書館的重要(獨特)功能,為1.典藏國家圖書文獻; 2.廣徵世界名著; 3.提供目錄服務; 4.推展國際交換; 5.輔導全國圖書館事業; 6.研究改善圖書館技術; 7.訓練專業人員。他主持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務,將國圖定位為「本身是國家級的領導圖書館,也是一個學術性研究圖書館,同時又是全國圖書館事業的中心圖書館。」
中央圖書館既作為一個國家圖書館,應具備哪些功能?王館長認為應具備1.文化典藏的責任; 2.國家書目的編製; 3.資訊服務與協助研究; 4.出版品國際交換業務; 5.圖書館事業的研究與輔導。根據這些功能,王館長於1977年2 月定出中央圖書館未來應該做的事,包括1.加強館藏的發展與管理; 2.改進國家書目與聯合目錄的編印; 3.提升圖書借閱及參考服務的品質; 4.注意海外漢學研究資料的蒐集; 5.行政支援與配合。中央圖書館的業務,自是確定朝向學術性國家圖書館發展,凝成共識,形成組織文化的一部分。王館長在任內,中央圖書館新館落成啓用,開發中文圖書作業自動化,成立漢學研究中心,推動實施國際標準書號,籌組全國人文社會科學圖書館館際合作組織等新猷陸續推出,為我國圖書館事業奠定基礎。逢1996 年1月31 日總統明令公布《國立中央圖書館組織條例》,修正為《國家圖書館組織條例》;國立中央圖書館改稱國家圖書館,國家圖書館同人也認為中央圖書館原就在履行國家圖書館的職能,更名後更是信心滿滿,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