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法案」兩會互踢皮球 原民:還會有下一個王光祿
原住民王光祿為母親獵捕保育類動物台灣長鬃山羊、山羌遭判刑定讞,大法官解釋後也無法獲救濟,2021年5月20日蔡英文總統首度行使總統赦免權特赦王光祿,但只「免刑不免罪」,等於認定他有罪,但不用入監服刑;檢察總長替王光祿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逆轉撤銷有罪確定判決,自為改判王光祿無罪確定。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陳旻園指出,此一判決支持原民護衛傳統文化,但被視為「王光祿法案」的「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遲遲沒有下文,此一辦法若不推出,原民狩獵動輒觸法,「還會有下一個王光祿」。
布農族人王光祿為了年邁母親想吃肉,持土造長槍獵殺保育類動物,被警方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逮捕判刑,引發原住民族狩獵文化與自製獵槍等爭議。憲法法庭兩年前釋憲,要求立法明確規定自製獵槍定義,保護原住民安全從事合法狩獵。內政部和原民會一年前預告「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明定由部落或獵人組織負起保管獵槍、安全使用教育等責任。
草案指出,原住民自製獵槍之能力及設備不足,導致槍枝設計及結構不完善,使用時容易造成意外傷亡。為輔助原住民製造具安全性之獵槍,明訂自製獵槍的組成零件,應使用內政部許可、購自國外槍廠進口的獵槍主要組成零件。而原民若要申請這些零件,必須參加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取得合格證明文件,希望讓之原民獵人具備正確用槍觀念、知識及技術,認識並遵守狩獵規範及文化。此一安全使用訓練由原民會自行辦理或委託部落團體共同辦理訓練。
陳旻園表示,原民狩獵文化跟現行槍砲管理法有所牴觸,原民會跟內政部因此提出針對原民文化修正與開放的槍炮管理法。但此一法案迄今仍在兩部會之間「互踢皮球」,草案預告後就沒有下文。他表示,雖然王光祿被判無罪,但只要槍砲法沒有提出修正版,原民族人合法狩獵依然動輒得咎,「難保沒有下一個王光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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