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等環評擬下放地方惹議 彭啓明:明年起環評總體檢
環境部日前預告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2條,將漁港、學校、旅館、太陽光電等開發案的環評,改由地方政府審查,但因為引來不小爭議,日前環境部指示暫不修正旅館開發環評主管機關分工。環境部長彭啓明今天說,明年將有中央與地方的環評總體檢,讓有問題的環評案都攤開來讓大家檢視。
根據現行環評法規定,國家風景區、國家森林遊樂區、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重要棲息環境、重要濕地、自然保護區、一般保護區等國家級環境敏感地區興建飯店、旅館等,環評審查單位為中央,環境部擬修法,將環評權限下放到地方,但遭環保團體與民間痛批。
立法院院邀請環境部長彭啓明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彭啓明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指出,地方政府的環評有50到60位人力,而環評還要伴隨監督,如果地方弱化監督,對環境保護就是很大的傷害,過去3到4年中央和地方環評就有委託的情況,目前暫不修正旅館、文教設施及光電開發案,還是交由中央來審查,不過委託地方的旅館還是希望地方來審查,希望輔導地方也要有環評能力。
針對地方政治力介入環評的質疑,彭啓明不認為如此,他說,如果設想地方環評會有政治壓力,同理環境部也可能會有;另談到地方對於環評審查不夠公開透明,有些甚至沒有直播,這樣如何取信於民?彭啓明說,有些縣市確實沒有環評直播,環境部已經委託一些NGO執行環評總體檢,會把過去3到4年中央與地方環評的好壞情況都攤開來讓大家安心,希望明年底能呈現給大家來看,找出到底哪些案件是有問題的,而不是把壓力都丟給中央,在程序更公開下,各界參與也可以更廣泛。
立委王育敏質詢指出,如果這些重要的環評要交給地方,環保署升格環境部的意義何在?總統賴清德才說面對地方勢力和勾結絕不寬貸,現在把光電等案子交給地方審查不就是官官相護?彭啓明承諾,目前旅館、光電等還是由中央來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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