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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郁佳/法律與人民為敵時,你有責任──讀《我是這麼說的:RBG不恐龍大法官.人生言論唯一自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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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讀書筆記bn


1957年,美國佛州飽受精神病丈夫虐待的婦女何伊特(Gwendolyn Hoyt)精神耗弱殺夫。全員六名男性的陪審團,僅審議25分鐘,就判她二級謀殺,服30年苦役。因為佛州法律規定「女性陪審團員限自願者」,男人自動成為陪審員,但女人不登記就不能當陪審員。因為大多數女人不去登記,所以不用做陪審員,保證了陪審員都會是男人,站在男人的立場審判女人。何伊特抗議全男性陪審團歧視她,要求加入女陪審團員,結果被駁回。

美國最高法院判定,佛州選陪審團的法規不是歧視,各州有權在挑陪審團時排除某些人,嫌犯更不能因特定案情去選陪審員。當時美國17州也免除婦女的陪審義務,視為保護女性「免於忍受法庭的污穢、淫穢和令人討厭的氣氛」。哈倫大法官為此辯護,說因為女性是家庭和家庭生活的中心,所以應可免除當陪審員的公民義務,除非她們自己確定當陪審員符合她們的「特殊責任」。他堅持本案不像全白人陪審團判黑人有罪的種族歧視,全男陪審團判女人有罪,不算違憲。

法律女王 DVD(On The Basis of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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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法律女王》On the Basis of Sex描述美國大法官露絲.貝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年輕時和丈夫擔任律師的法庭奮戰。她在課堂上教「性別歧視與法律」,告訴她的學生,何伊特案表明「性別歧視是合法的」。在臺灣,我們相信美國是人權的楷模;但露絲當時面對的卻是如此地獄。女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會發現司法巨獸如此兇殘霸道,堅持男人和女人的責任不同:男人是要審判人的,女人是煮飯掃地帶小孩的;男人是要審判人的,女人是要受男人審判的。原來進步並不是生來就有,是一步一腳印去爭來的。露絲的故事就是她一路打怪的人權戰史。

在紀錄片《RBG:不恐龍大法官》、傳記《「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之後,露絲的演講文集《我是這麼說的:RBG不恐龍大法官.人生言論唯一自選集》一書中,她談到自由是怎麼來的。並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民族偉人、世界救星賜與的恩惠。相反地,偉人受其時代的限制,往往成為今日自由的敵人。美國開國元勳為了反對英王的父權制、政治階級世襲而戰;但是當時的文化使他們無法意識到平等與尊嚴為何。湯瑪斯.傑佛遜總統說:「任命女人當公職是創新,公眾對此沒有準備,我也沒有。」

RBG:不恐龍大法官 (DVD)(R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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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橫跨近30年,13場關於愛、自由、人生及法律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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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麼說的:RBG不恐龍大法官.人生言論唯一自選集

我是這麼說的:RBG不恐龍大法官.人生言論唯一自選集

社會轉型,過時的法律得跟上。立法和司法是生產自由的工廠,本書直擊這龐大生產鏈中的樞紐——大法官會議——如何運作。不同於案件法庭劇或其他民權鬥士的傳記,多篇演講是應邀在酒會上紀念同僚,因此充滿人性溫暖,回憶針鋒相對的合議庭,首席大法官如何裝撲克臉逗大法官們噗哧一笑,在彼此罹患癌症時照顧對方休養,調整工作強度來配合病情。左右派的大法官不是鬥得你死我活,而是抱持「我們不同,但我們一體」的信念,去挖掘《獨立宣言》、《權利法案》個人自由的成長潛力。

書中充滿令人驚嘆、激動的故事,像是美國法官對大法官可以多不給面子。南韓聾校性侵案改編電影《熔爐》中,校長被揭發是性侵累犯,解套方法是去找一個剛辭掉法官轉行的律師,因為法官慣例會判轉行同僚第一樁案子勝訴當賀禮,法界官官相護,行業人情包袱遠高於平民人權。《我是這麼說的》書中憶述,1984年,大法官芮恩奎斯特自告奮勇,去里奇蒙市當陪審團,迅速主導訴訟程序。結果巡迴法院毫不留情推翻他的判決,讓他摸摸鼻子回家,再也不當陪審團了。喬丹打棒球,對方球員沒在放水的。

在人權面前,美國大法官若有威權,都必須放下。她說,英國的最高法院是上議院的五位貴族法官,每個人單獨提出自己的意見。法國和德國則不會公開不同意見,而是全體、制式、匿名提出全體同意的判決。1989年,拿破崙創建至今的法國最高行政法院,幾位委員看了美國巡迴法院的上訴判決和意見書,表示法國人好吃驚,法國人認為刑事判決應該以簡短表現權威,而不是寫得太長讓訴訟人和讀者知道你猶豫、懷疑。判決是以法律之名宣布命令,而不是教授之間的討論。但是美國法院居然在冒犯自己權威的同時,提高而不是降低公信力。心胸開放,承認自己是凡人,這份自省自律的力量,令讀者感動。

美國的強大,不是有多少金融資產和軍火,而在於自由的實踐。司法品質保證了協調不同立場者的權益,得以共融而發展,期待本書成為對臺灣的祝福。

 

我是這麼說的:RBG不恐龍大法官.人生言論唯一自選集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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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郁佳
曾任《自由時報》主編、台北之音電台主持人、《Premiere首映》雜誌總編輯、《明日報》主編、《蘋果日報》主編、金石堂書店行銷總監,現全職寫作。曾獲《聯合報》等文學獎,著有《帽田雪人》、《愛比死更冷》等書,亦參與《字母會》小說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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