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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傳出轉讓消息 北市:BOT案無法直接轉手

台北大巨蛋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大巨蛋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478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台北大巨蛋傳出轉讓消息,北市府官員昨(13)日表示,此案為BOT案,遠雄集團若要轉手,必須先與市府商談解約,再由市府以OT方式公開招標,無法私相談定就直接轉手。

由遠雄集團興建營運的台北大巨蛋傳出有意出售,買方為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將花費600億元購入,對此北市府昨日表示,目前尚無接獲相關訊息,而遠雄也從未提過要轉讓經營權。

熟悉BOT(興建、營運、移轉)案的官員指出,台北大巨蛋為BOT案,當年遠雄集團得標取得50年經營權,與北市府簽訂興建營運合約,營運期滿須無償將所有地上物移轉給北市府,如果遠雄(5522)在營運權期間無意繼續經營,必須先與市府商談解除合約事宜。

官員說,合約中有明訂解除合約關係的條件和規定,雙方協議完成結束合約關係後,因為大巨蛋土地和地上物所有權均屬於台北市政府,且地上物已完成興建,若要移轉給新營運者,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市府以OT(營運、移轉)方式公開對外招標,遠雄無權私相談定轉讓給哪家企業,依法北市府也不能直接指定給哪家企業接手經營。

官員認為,現在大巨蛋園區僅體育場館取得使用執照、可對外營運,但光靠體育場館很難損益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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