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另一位圖書館館員凱斯特蘭(Tina Castelan)在花了幾小時詳細閱讀這些討論屁股的書之後,她不認為這本書在講色情相關的議題或是戀童,內容也沒有覺得不妥的地方。
「描述自殺的書救了我」
館員凱斯特蘭稱自己從5歲開始就是圖書館的忠實讀者。高中時,她在分館借了一本由艾倫・霍普金(Ellen Hopkins)所寫的小說——《Impulse》刻畫了三位有自殺傾向的青少年生活面對生活中的種種困難;該書幫助她面對自身的抑鬱與疏離感。
雖然凱特斯蘭透過分享這段經驗,肯定該書的價值與意義;但仍有部分反對者認為書中充斥性、暴力與毒癮藥癮,並主張兒童不應該閱讀這麼明確描述自殺的書籍。但凱特斯蘭還是認為,對孩子而言能夠接觸到這樣的資訊和書籍是重要的「如果我那時候沒有看這些書的話,我現在可能已經不在了」她說。
德州一口氣要禁850本書
以保守派為主的德州,繼去年3月通過的《心跳法案》(Heartbear act),以及在9月搬出全美最鬆的槍枝管制法後,接著又迎來了另一項讓外界感到震驚的法案——即去年9月生效的HB3979法案(又稱anti-CRT bill)及後續替代的SB3法案。透過anti-CRT法案本身的約束力及法條的解釋空間,學校圖書館或教室裡的書籍,未通過審查者皆遭到下架,就連學校教師在課堂上的教學內容都受到了該法條的限制。
德州共和黨參議員克勞詩(Matt Krause)先前直接寄信給德州教育教育部(TEA),詢問當地學校的圖書館館藏是否還有不應上架的書籍,包含了《Black Lives Matter: from hashtag to the streets》、《Cinderella Is Dead》、《Jane Against the World: Roe v. Wade and the Fight for Reproductive Rights》、未來即將由怪奇物語女主角米莉巴比布朗(Millie Bobby Brown)出演的電影原著《The Girls I’ve Been》,以及被紐約公共圖書館評為年度好書的《The Magic Fish》等16頁落落長的書單,共計有850本書籍。
連《安妮日記》也差點被禁?
「根據去年被質疑的書籍名單,我需要這些書全部從圖書館和教室裡撤除。請找一個地方,把這些書收起來。」德州凱勒獨立學區(Kellr ISD)執行長普萊斯(Jennifer Price)在先前寄給學區校長的信裡這樣寫道。
凱勒獨立學區相關董事會會議指出,有提及性和裸露等含「淫慾」意象的出版品、明顯令成年人反感且不適宜給孩童閱讀的內容,以及對未成年者無任何社會價值等被視為有害的書籍,將「不會被使用、散佈或提供」給學生閱讀。
先前曾於FB社群上傳出《聖經》與《安妮日記》(The diary of a young girl)兩書可能遭下架一事,凱勒獨立學區發言人麥考曼(Nicole McCollum)後續向《今日美國》(USA Today)表示:「這個資訊是錯誤的。」後續證實,《安妮日記》確實曾經送審,並於審查通過後現已重返書架;《聖經》及先前旅遊生活頻道(TLC)跨性別相關實境節目「我是女生」(I am Jazz)同名書籍在審查結束後,同樣也已回到架上。
充滿力量的文字無法被毀滅
美國筆會資料顯示,在全美26州約2899所學校實施的禁書令,光是去年7月到今年3月,就直接讓1586本書從校園圖書館和教室的書架上消失,並直接導致1145本書被迫更改書名。
另外,根據美國圖書館協會(ALA)統計,自1990年開始,平均每年會有300到350件有關書籍內容不當的投訴;但光是去年,美國圖書館協會就接到729起投訴,總計遭投訴的書高達1597本,「投訴量增加這麼多真的是史無前例。」美國圖書館協會知識自由辦公室主任卡德瓦史東(Deborah Caldwell-Stone)說。
面對每年有愈來愈多的書被禁,全球知名出版社「企鵝藍燈書屋」(Penguin Random House)今年就和美國暢銷書作者愛特伍(Margaret Atwood)合作,推出了一本材質特殊、燒不毀的《使女的故事》(The Handmaid’s Tale),象徵「充滿力量的文字是無法被毀滅」。
對於凱勒獨立學區限制孩童及青少年閱讀的書籍內容,家有四個小孩的家長豪絲(Laney Hawes)也表示,自己能夠理解部分家長可能不希望自家的小孩閱讀那些不適合他們年齡所閱讀的書,但她也不認為將這些書從書架上撤下是個好的作法。
「面對禁書令,我們不應低頭」
獨立書籍網站Book Riot作者編輯愛麗絲(Danika Ellis)在統計德州近期被禁的書籍名單時發現,書單上的850本書中,有62.4%的禁書內容涉及LGBTQ議題、14.1%為性教育相關討論,另外有8.3%為種族及種族歧視相關的主題。
這些被視為不當的書籍,其中更有71.3%的目標讀者屬青少年;若以虛構與非虛構書寫方式區分的話,則以虛構創作居多(59%)。
針對愈來愈多書的內容遭質疑或被禁,愛麗絲就認為,學校應該要拒絕向透過霸凌,以及審查制度威脅人的德州政府等單位低頭。「學校圖書館裡有反種族歧視的書、有關性的書,以及LGBTQ相關的書本身就有必要性。」愛麗絲說,因為處在青少年階段的學生,很有可能會遇到類似的問題,卻不敢和家長或老師開口,這時學校圖書館所提供的書便成為他們的心理支持與幫助。
愛麗絲也批評德州州政府通過的HB3979法案,導致種族、政治、多元性別相關的書籍從學校架上撤除,其實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行為」。因為,下架書籍美其名是在避免讓孩童,及青少年在校園課堂和圖書館架上接收到「令人不適」的內容,但事實上卻也忽略了那些正面臨種族歧視、性向歧視的學生們心理的感受。
此外,書籍的封面本身也是一門不小的學問。有書名看起來可能屬於「普遍級」、無涉爭議的書,內容可能又另藏玄機。像書籍《Pugdog》講述主角麥克以為常和自己玩的狗是公的,但後來發現牠其實是母狗時,就立刻要求牠要符合一隻母狗的樣子。這本書談論的性別刻板印象主題的書籍,書封也僅繪製了巴哥犬頭像。
此外,荒謬的是,德州政府及相關單位要求學校教師在教導過往大屠殺內容的時候,必須要能夠同時提供相反角度的書籍,但有關大屠殺主題的書如《Life, Death and Sacrifice: Women and Family in the Holocaust》卻已經遭禁。
NEW: A school administrator in Southlake, Texas, advised teachers last week that if they have a book about the Holocaust in their classroom, they should also have a book with an "opposing" perspective.Listen to the audio recording obtained by @NBCNews: https://t.co/vS0IjlROMu pic.twitter.com/yPtM1ncjgV
禁書的概念在歐美源自於各類宗教領袖和組織,而英國當時登陸美國後,也展開了一連串的書籍審查。
1650年,美國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殖民者品欽(William Pynchon)發表了一本叫《The Meritorious Price of Our Redemption》的小冊子,告訴讀者無論是誰,只要遵守上帝的旨意和基督教的教義,就能夠上天堂。
只是,這樣的內容對信奉「只有特定少數人才能進天堂」的其他喀爾文主義清教徒來說,品欽所出版的這本冊子無疑是異端邪說,後來遭到禁止甚至燒毀。
台灣禁書令 噤不住自由的聲音
同樣也是禁書令,在台灣,則以戒嚴時期於1953年公頒布的《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以及民國19年(1930年)2月16日制定公布,並於民國88年(1999年)1月25日廢止的《出版法》較廣為人知。《出版法》第2條將出版品主要分為三類:新聞紙類(新聞及雜誌)、書籍類,以及其他出版類。根據該法32條,如果出版品觸犯煽動他人、觸犯內亂及外患、觸犯褻瀆祭典、妨礙風化、妨害公務罪、投票罪或妨害秩序罪時,就可能會面臨警告、罰鍰、沒入禁售、停止發行或撤銷登記等規定。
2019年,時任台北書展基金會董事的郝明義進一步說明併整理了當年書籍遭禁的十大原因:一、內容談及共產黨相關資訊;二、1949年後留在中國的作家之作品;三、在海外或香港和中國有聯繫者的著作;四、與日治時期及二二八事件相關的人事物;五、白色恐怖階段受害者等相關書籍;六 、得罪蔣家的人所撰寫的書籍;七、反抗社會體制者的著作;八、思想較偏向左派者;九、提倡民主運動相關書籍,以及十、內容含色情淫穢描述,被認定有傷風害俗嫌疑之書。
綜上理由,魯迅的《阿Q正傳》、雷震的《自由中國》、吳濁流的《無花果》以及金庸的《射雕英雄傳》及馬克吐溫的《湯姆歷險記》等書或雜誌,各因為與共產黨關聯人士名稱相近,或能引發聯想等等相關原因,而出現在當時台灣禁書的名單當中。相關禁書的限制在1992年8月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又名警備總部)宣布裁撤後,書籍出版、閱讀限制才獲得解禁。
對於禁書令,《台灣禁書的故事》作者廖為民於書中自序引用了歷史作家房龍(Hendrik Willem Van Loon)的話:「禁書是一件極其愚蠢之事,查禁圖書與迫害作者的結果,只會使那些根本就不會引起公眾注意的圖書,反而因此備受矚目。」人類對知識的渴望與文字的力量,不會因為書籍遭禁的而瓦解,反而激起了更多人想要閱讀的好奇心。
解嚴前,台灣十大禁書理由原因
依據現任大塊出版董事長郝明義整理當年十大禁書理由:
一、內容談及共產黨相關資訊;
二、1949年後留在中國的作家之作品;
三、在海外或香港和中國有聯繫者的著作;
四、與日治時期及二二八事件相關的人事物;
五、白色恐怖階段受害者等相關書籍;
六 、得罪蔣家的人所撰寫的書籍;
七、反抗社會體制者的著作;
八、思想較偏向左派者;
九、提倡民主運動相關書籍;
十、內容含色情淫穢描述,被認定有傷風害俗嫌疑之書。
美國禁書數量前三大州
德州(Texas)、賓州(Pennsylvania)和佛羅里達(Flori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