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全市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保障基层环境治理技术支撑,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多措并举开展自身能力建设,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监测数据的公信力。

  编制仪器设备购置、校准、督查、维保、周检、报废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校规程等作业指导书,在管理好原有实验室硬件设施的前提下,加大资金投入,定期调整、更换实验仪器;定期更新仪器配件;实时购买化学试剂。大型设备及常用仪器每半年核查一次,性能不稳定的设备做到核查经常化,确保所有在用仪器性能正常,让实验室始终高效运转。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要求,监测分析必须采用国家规定的分析方法;监测分析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必须按规定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监测环境条件必须满足测试规范要求。原始记录要经过三级审核,从布点、采样、样品保存、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统计评价等一系列过程,全程要做好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代表性。

  每年制定业务学习年度计划,共同梳理、交流与探讨监测规范、操作技能,定期开展监测数据质量自查自纠研讨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撰改和谎报、瞒报现象。组织监测人员到省内外了解新标准、新方法和新技术,并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内环境监测大比武,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目前,延吉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来源:延吉市委宣传部)